九江公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公布

来源:九江市公安局“营商办”      更新时间:2023/10/25      浏览:

  营商环境的好坏影响着地区经济活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的金字招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肥沃土壤,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为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年来,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打击违法,保护合法,在执法办案中兼顾力度与温度、统筹程序与实体,重拳打击涉企犯罪,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促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近期,九江市公安局强攻“一号改革工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对202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进行调研筛选,选出以下6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1.九江市公安局侦办的谈某、孟某某涉嫌妨害九江某通信公司正常经营犯罪案

  2023年4月,九江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妨碍通信公司正常经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谈某自2021年初开始在网上发布广告称,可以帮助某通信公司手机用户操作“退限速”服务,待有客户找其办理业务时,收集用户的姓名及手机号码交由其上线孟某某;犯罪嫌疑人孟某某通过该通信公司“内鬼”李某某获取工号,并将工号提供给技术人员杨某;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工号登陆该通信公司CBS业务系统,使用黑客技术手段非法篡改该通信公司业务系统终端与服务器通信数据,修改该通信公司系统用户数据,以帮助该通信公司用户操作“退限速”服务(取消手机上网网速限制),使该通信公司用户手机号上网不限速。

  【典型意义】

  该案系全国首起通过技术手段非法篡改通信公司业务系统终端与服务器通信数据,修改公司系统用户数据,以达到为他人手机取消限速功能的案件。该犯罪行为给通信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九江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及时有效斩断了该黑灰产业利益链条,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消除了对企业的不良影响,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秩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增加了企业对公安机关的信赖和认同感。

  2.彭泽县公安局侦办的何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2年7月19日,彭泽县公安局接到举报:九江某服饰有限公司现场发现有大量已装箱和散落堆放的带有“北面”及“加拿大鹅”标签羽绒服,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专案组横跨600余公里,辗转福建多地调查取证,查明犯罪嫌疑人何某未经商标所有人“北面”及“加拿大鹅”的许可,购买面料、辅料及“北面”、“加拿大鹅”服装品牌商标,生产假冒“北面”及“加拿大鹅”商标的服装。该案涉“北面(THE NORTH FACE)”品牌羽绒服11782件,“加拿大鹅(CANADA GOOSE)”品牌羽绒服1253件,涉案金额为4339.8万余元。犯罪嫌疑人何某于2022年10月9日被彭泽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23年1月19日,彭泽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判,犯罪嫌疑人何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

  【典型意义】

  假冒注册商标一直以来都是知识产权类犯罪的高发领域,该类犯罪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被仿冒商标的企业品牌公信力、商业信誉造成巨大损害,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彭泽县公安局在办理该案时充分发挥行刑衔接联动制度,迅速固定证据,严格依法办案,辗转多地调查,将证据做细做实,不仅有效维护了法治化的社会经济秩序,还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防范意识,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3.瑞昌市公安局侦办的冯某某、余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3年3月,瑞昌市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先后侦破两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和余某某等人分别购买二手手机和配件后进行翻新,并通过在某购物网站以他人身份证注册店铺,以原装正品的名义对外出售的方式牟取利润,销售额分别达240余万元和120余万元。此案被江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列为省督案件。

  【典型意义】

  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日趋严重,不仅极大地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规则。一些企业受假冒伪劣商品的冲击,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一批企业职工因此而下岗,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此案的成功侦破,对于保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4.武宁县公安局侦办的兰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3年2月,武宁县公安局根据群众线索举报,侦破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兰某丽提供鞋底、包装盒等原料,在李某科创建的鞋业公司下单生产假冒尤尼克斯羽毛球运动鞋,批发供货给胡某彬、梁某等人在网络上出售,同时供货给胡某等人零售,销售范围涉及广东、湖南、福建、江西四省。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打掉假冒品牌运动鞋生产、仓储、销售窝点8处,现场查获假冒品牌运动鞋5431双,涉案价值近500万元。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公安机关在运动鞋领域进行全链条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的典型案件。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击侵权假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持续高压严打犯罪的同时,武宁县公安局着力加强与各方的协调沟通,共同推动综合治理,有力提升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效能。

  5.修水县公安局侦办的“5.2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4月,修水县公安局通过对社区摸排走访时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研判,发现城区有多家成人性保健品专卖店涉嫌向中老年人售卖“伟哥”等“三无”壮阳保健品。经深挖调查,修水县公安局一举捣毁生产、销售假冒上述品牌保健品窝点15个,查获涉及40余种有毒、有害口服性保健品50万余粒、生产原料1吨多,涉案销售金额高达3000万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

  【典型意义】

  此案是一起具有组织性、团伙性、规模性、产业性的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性保健品的典型案件。通过此案的告破,修水县公安局意识到此类案件可能不是个例,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日常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性保健品市场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加有力有效地规范和净化了食药环领域中的细分市场——性保健品市场。

  6.永修县公安局侦办的邓某兵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2年8月2日,永修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捣毁4个制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假冒尤尼克斯成品羽毛球拍3640支、假冒尤尼克斯牌商标标识37890个、假冒尤尼克斯球拍商标底盖4127个;假冒李宁牌成品羽毛球拍770支、假冒李宁球拍拍套1500个、假冒李宁牌商标标识9500个;喷漆制假设备3台,穿线机2台,护线套机2台、半成品羽毛球拍200支及球拍线、穿线机、手柄带等原材料,涉案金额达450余万元。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全省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功侦破的一起特大制假售假的典型案例。该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众多,涉及全国多个省份,该案涉及的犯罪行为既损害了生产企业的商誉,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案的侦破,有力维护了被侵权企业的商誉,有力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大家关注
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23133

邮箱:cbe2023@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红桥文创园5A号楼

邮编:1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