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5/6/5      浏览: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省直各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加强涉企收费监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一)分类分级管理。涉企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度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各市健全本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二)统一规范要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按照统一的编制要求、清单格式和公开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取消或调整收费项目时,及时动态化更新目录清单内容,提高准确性和时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不定期抽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

(三)清理存量违规收费政策。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在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开展抽查检查,依法依规清理违规收费政策,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四)加强新出台政策措施合规审查。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以及对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加强涉企收费项目评估论证,出台新的涉企政策措施前,对照审查标准,对政策措施中涉企事项开展评估,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省市场监管局推动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和论证工作指引的实施,明确职责、依据、范围、标准、规则等。

三、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

(五)加大宣传解读力度。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更新发布本领域涉企收费政策,通过专家解读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省工信厅充分发挥全省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机制作用,做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减负部门,总结涉企收费长效监管的经验做法,汇编发布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开展多种形式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知晓和享受政策。

(六)创新宣传解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部门网站增设“2013年以来的降费措施”栏目,集中展示2013年以来中央和我省出台的降费措施和各项收费基金管理制度,方便社会公众更全面系统了解相关政策。各市、各有关部门创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结合企业办理中介服务等事项,向企业精准推送收费目录指引以及有关解读说明材料,及时解疑释惑。

四、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

(七)加强日常监测。各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涉企收费情况的监测,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

(八)完善监测制度。省工信厅严格落实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负担问卷调查,跟踪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成效,了解涉企收费问题和有关政策诉求。省市场监管局依托价格监测与竞争执法系统,推进涉企收费监测点建设,充分发挥“前哨站”作用,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早发现、早治理。发展改革部门探索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方式,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

五、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

(九)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各市、各有关部门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立信访专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规定,细化完善登记、受理、转办、处理、反馈等各环节流程和要求,完善问题线索归集、共享、转办机制。

(十)健全问题线索处理机制。省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对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大、具有代表性的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依法予以曝光。省工信厅配合做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对企业负担调查和第三方评估等反映的违规涉企收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各市、各有关部门综合利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依法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六、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

(十一)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组织编制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5版)。各市、各有关部门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十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省民政厅牵头制定《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规收费;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十三)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发展改革等部门进一步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项目,持续规范相关领域收费,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政府定价,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七、健全规章制度

(十四)健全相关收费监管制度。各市、各有关部门根据涉企收费监管工作需要,加快推动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收费行为的监管。省发展改革委适时修订《山西省定价目录》,研究完善重点领域收费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落实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指南等。省民政厅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执行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等制度。

八、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各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十六)加强工作统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依托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等有关工作机制,对国办函〔2025〕30号文件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研判涉企收费形势,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市、各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尽快落实落地,2025年7月15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报送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目录清单建立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送贯彻落实国办函〔2025〕30号文件重点任务相关工作情况。

(十七)注重舆论宣传。各市、各有关部门及时梳理总结涉企收费监管举措及成效、涉企收费治理、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大家关注
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23133

邮箱:cbe2023@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红桥文创园5A号楼

邮编:100062